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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全教育


昨天上午10時40分左右,閘北區大統路1038號的博苑公寓小區內發生意外。一名工人在維修水泵時不慎觸電,送醫院搶救后仍不幸身亡。
  記者趕到博苑公寓時,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正在勘察事故現場。據死者的同事透露,事發時博苑公寓小區物業的幾名工人正在大樓水泵房進行維護作業。在修理過程中,一名工人突然大呼觸電,隨即摔倒在地。
  工友隨即發現,在該工人上方有一根裸露出銅線的電線,之前是用來接電燈的。不料,電燈卸除后,該電線卻未作好防護,導致電線觸及到這名工人的背部,造成觸電。
  工友見狀立即報警,120急救人員趕到后,迅速將觸電者送往附近的閘北區中心醫院救治。由于電擊導致其心臟受損,傷勢嚴重,雖經醫院全力搶救,還是未能挽回其生命,11點30分,醫生宣告傷者死亡。記者了解到,死者今年56歲,是上海人。
事故主要啟示:就算裝有兩級漏電保護,如果電擊到人的危險部位同樣致命。電線絕不可破損而裸露出帶電體。
2、220千伏觸電穿戴防護用品者輕傷未穿者死亡
  昨日凌晨1時20分,沈北新區蒲河大道上,一輛25噸位的吊車作業時,與220千伏高壓電線“觸碰”,導致地面操作人員一死兩傷。
  逃過一劫的兩位傷者正是戴著膠皮手套,穿著膠鞋。
  9時許,記者趕到現場。一輛吊車停在路邊,被燒得面目全非。車體大部分被燒成黑色,靠后四個輪胎被燒焦,只剩骨架和纖維材料。十幾條用來墊吊車液壓支撐腳的枕木也被燒焦,吊臂操作室內被燒毀。吊車上方是距離地面12米的220千伏高壓電線。一些搶修人員和幾位環衛工人正在清理現場。
  一位附近市民介紹:“后半夜突然聽到‘砰、砰’幾聲巨響,結果發現馬路上冒起火花,后來聽說吊車觸電著火了。”
  現場一位工人說,輪胎在高溫燒灼下容易爆炸。搶修人員在十幾米外的莊稼地里,找到了被炸飛的鋼圈。吊車前面,一個破損嚴重的活動板房斜躺在路邊,鋼制鐵架已傾斜走形,鐵皮里的泡沫也暴露在外面。
三人同處一個環境為何一人死亡?
  如此大的電流,處在同樣環境中的三人,為何一人死亡?
  沈陽電力設施保護辦公室主任孫常穎說,傷者戴著手套,穿著膠皮鞋,起到了很好的絕緣作用。另外,板房脫落觸地后,有一定的損壞,其中有一些泡沫漏出來,受傷的兩人把持板房時,觸摸泡沫多點。而死亡的工人,自身的保護措施就不夠,很可能是直接和板房鐵皮接觸,導致大面積過電。
提醒
  高壓放電離中心8米范圍內都帶電
  220千伏有多大威力?家庭使用的電壓在220伏,高壓電是它的1000倍,威力非常大。
  孫常穎說,高壓電線一旦對地放電,以觸電點為中心,地面方圓8米范圍內都有危險,大型機械作業現場,一般安全距離為6米。
孫常穎提醒,遇到類似“觸電”情況,車上人逃離時容易一只腳先著地,另外一只腳還在車上,兩腳之間就可能形成了巨大的電壓,非常容易導致觸電,應雙腳合攏從駕駛室里跳出。
事故案例主要啟示:未使作業人員按規范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是一種犯罪行為,會造成本可以避免的事故。
3、電源線無套管保護,接地電阻不符合要求致人死亡
2002年9月11日,深圳南山區,因臺風下雨,某工程人工挖孔樁施工停工,天晴雨停后,工人們返回工作崗位進行作業,約15時30分,又下一陣雨,大部分工人停止作業返回宿舍,25號和7號樁孔因地質情況特殊需要繼續施工(25號由江××等兩人負責),此時,配電箱進線端電線因無穿管保護,被電箱進口處割破絕緣造成電箱外殼、PE線、提升機械以及鋼絲繩、吊桶帶電,江××觸及帶電的吊桶遭電擊,經搶救無效死亡。
直接原因:
 (1)電源線進配電箱處無套管保護,金屬箱體電線進口處也未設護套,使電線磨損破皮。
  (2)重復接地裝置設置不符合要求,接地電阻達不到規范要求。
  (3)電氣開關的選用不合理、不匹配,漏電保護裝置參數選擇偏大、不匹配。
  間接原因:
  (1)現場用電系統的設置未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
  (2)現場施工用電管理不健全,用電檔案建立不健全。
  事故教訓:
  (1)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
  (2)對現場用電的線路架設、接地裝置的設置、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選用要嚴格按照用電規范進行。
(3)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檔案,包括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資料、用電工程檢查紀錄、電氣設備試驗調試紀錄、接地電阻測定紀錄和電工工作紀錄等。
4、壓型鋼屋面板滑推致三人墜亡
 2002年2月20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區,某電廠5、6號機組續建工程現場,屋面壓型鋼板安裝班組5名工人張×、羅××、賀××、劉××、戴××在6號主廠房屋面板安裝壓型鋼板。在施工中未按要求對壓型鋼板進行錨固,即向外安裝鋼板,在安裝推動過程中,壓型鋼板兩端(張×、羅××、賀××在一端,劉××、戴××在另一端)用力不均,致使鋼板一側突然向外滑移,帶動張×、羅××、賀××3人失穩墜落至三層平臺死亡,墜落高度19.4m。
  直接原因:
  (1)臨邊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
  (2)違反施工工藝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鋪設壓型鋼板一塊后,應首先進行固定,再進行翻板,而實際施工中既未固定第一張板,也未翻板,而是采取平推鋼板,由于推力不均從而失穩墜落。
  (3)施工作業面下無水平防護(安全平網),缺乏有效的防墜落措施。
  間接原因:
  (1)教育培訓不夠,工人安全意識淡薄,違章冒險作業。
  (2)項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專職安全員無證上崗,項目部對當天的高處作業未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監督檢查,致使違章和違反施工工藝的行為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沒有對錨固、翻板、監督提出嚴格的約束措施,落實按工序施工不力,缺少水平安全防護措施。
  事故教訓: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體系要從公司到項目部到班組層層落實,切忌走過場。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確保安全生產體系正常運作。
  (2)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制度建設。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技術交底、班前安全活動要全面、有針對性,既符合施工要求,又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施工中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不能只停留在方案上,施工安全必須實行動態管理,責任要落實到班組,落實到現場。
  (3)進一步加強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治理,高處作業是建筑施工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危險性作業,事故率也最高,無論是臨邊、屋面、外架、設備等都會遇到。在施工中必須針對不同的工藝特點,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開展高處作業的專項治理工作,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4)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對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5)加強民工的培訓教育,努力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工作,使工人樹立“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安全意識,努力克服培訓教育費時費力的思想,糾正只使用不教育的做法。
5、吊籃配重不足  人員墜落身亡
信陽市某電信綜合樓項目工程于2000年2月22日開工建設。發包方為信陽市某電信局,總承包方為江蘇南通市某建筑安裝公司(一級資質),南通某建筑公司作為南通市某建筑安裝公司的聯營單位,參加了工程施工。監理單位為洛陽某建筑監理公司。
  該綜合樓的主體結構于2001年10月29日封頂,工程基本竣工時間為2002年12月30日。2003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員相繼撤離現場。2003年3月5日,信陽某電信局與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簽訂了12萬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協議》,該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員作工程收尾工作。
  2003年6月20日6時30分許,南通某建筑公司裝潢組丁某等3人在綜合樓外檐更換一塊中空玻璃時,因電動升降吊籃屋面挑梁配重重量不夠,失去平衡,導致吊籃下滑傾斜,造成丁某等3人在約距地面60m的高度從吊籃中滑出,墜落地面,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按規定要求,該吊籃(型號為ZLD63L/63)正常使用時屋面挑梁配重應為900kg。事故發生后經檢查發現,吊籃屋面挑梁配重實際只有100kg,因此不能平衡吊籃的傾覆力矩。
  電動吊籃屋面挑梁配重不足,導致挑梁傾覆,吊籃下滑墜落。
  間接原因
  1.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按照《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須按日常檢查要求逐項進行檢查,并進行運行試驗,確認設備處于正常狀態后方可使用。吊籃中的作業人員應佩帶安全帶。丁某等人私自接通吊籃的電源,在使用吊籃前,未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又未按規定要求佩帶安全帽和系安全帶,因此在吊籃發生下滑傾斜時,導致3人從吊籃滑出墜落。
  2.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監管人員嚴重失職。6月16日下午,瓦工組長張某在未征得工地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將發生事故吊籃的32塊配重借給上海某裝潢公司使用,事后張某向項目部臨時負責人、安全員葛某作了報告,并通知電工將該吊籃的電源切斷;但是葛某在得知此情況后未采取防范措施,導致事故發生。
  3.安全工作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規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實。按照該公司規定,施工工地配電箱應加鎖,由專人負責管理,用電由電工負責接線,停用設備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而實際施工中,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安全教育培訓不夠,職工安全意識淡漠。對現場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缺少監督檢查,丁某等作業人員使用吊籃過程中的一系列違章行為沒有得到及時的正和制止。
  事故教訓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導致施工現場負責人和作業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該現場形成一種習慣,而且沒有人認識到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是一種違法行為,也就得不到及時的制止和糾正。
  有效控制建設工程傷亡事故,首先就要在制度措施上不斷的健全和完善,其中的關鍵是貫徹落實。其次是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在這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強化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并使之不流于形式。加大對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也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的有效途徑。
  預防對策
  1.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
  2.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的安全規范、規程和規章制度,嚴肅查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6、跨越未固定吊籃失足墜亡
2005年1 1月4日,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星苑外墻工程施工現場,雜工張×未系安全帶,在位于12層的吊籃上用砂紙打磨墻面。約8時,張×違章在吊籃與12層陽價之間跨越,不慎墜落至5層天臺死亡,墜落高度19.6米。
  直接原因:工人違章,高處作業未系安全帶,在吊籃與陽臺之間跨越。
  間接原因
  ◎項目部對吊籃使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施工單位對工人安全教育不足,工人安全意識淡薄,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
  事故教訓
  ◎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提高安全素質和技能,增強安全意識。
  ◎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三寶”,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吊籃使用的安全管理。
7、竹梯失穩  工人墜落死亡
2005年10月5日,深灣花園工程施工現場,因別墅坡屋頂小窗滲漏,防水工程分包單位派工人進行補漏作業。因無法直接爬上別墅屋面,工人便在別墅二層露臺往坡屋面外檐搭設上屋用的竹梯子。約13時50分,正在搭設的竹梯子突然失穩向露臺外側傾斜,站在梯子上的伍××從竹梯上墜落至地面死亡。墜落高度約8米。
  直接原因:搭設的梯子未進行可靠的固定,傾斜失穩,導致在梯子上面的工人墜落。
  間接原因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采用不合理的現場搭設梯子攀登方案。
  ◎工人在無詳細技術方案、未采取足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現場搭設梯子。
  ◎項目部對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識淡薄,對現場安全隱患認識不足。
  ◎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故教訓
  ◎采用合理的攀登方案,如采用結構牢固的工具式梯子,并進行固定?,F場搭設臨時設施需編制詳細的技術方案,并審批后實施。
  ◎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對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消除。
8、一個鋼絲繩卡子四條人命
一、事故簡介 
    2001年8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某綜合樓工程發生一起物料提升機吊籃墜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1人輕傷。 
    二、事故發生經過 
    永州市某綜合樓工程建筑面積4000m2,磚混結構,共8層。建設單位未經報建、招標及施工許可手續,以合作開發名義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發包給無施工資質的鳳凰園某建筑公司,并于2001年2月8日開工。 
    該工程樓板為預應力空心預制板,采用了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然后由人力將板抬運到安裝位置。2001年8月5日,該工程主體已進入到第五層且已安裝完3層樓板,當準備安裝第4層樓板時,由8人自提升機吊籃內抬板,此時突然吊籃從5層高度處墜落,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1人輕傷的重大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術方面 
    物料提升機不符合要求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督ㄖ┕ぐ踩珯z查標準》(JGJ59—99)及《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都明確規定,物料提升機必須經過設計計算按規定進行制作并經主管部門組織鑒定,確認符合《規范》要求才可使用。而該提升機無生產廠家、無計算書且無必要的安全裝置,安裝后未經鑒定確認合格就在現場使用,導致了事故發生。 
    提升鋼絲繩尾端錨固按規定不應少于3個卡子,而該提升機只設置2個,且其中1個絲扣已損壞擰不緊,當鋼絲繩受力后自固定端抽出,造成吊籃墜落。 
    該提升機采用了中間為立柱,兩側跨2個吊籃的不合理設計,導致??垦b置不好安裝和操作不便,給安全使用造成隱患,吊籃鋼絲繩滑脫時,因無??垦b置保護,造成吊籃墜落。 
    該提升機架體高30m,僅設置一道纜風繩,且材料采用了《規范》嚴禁使用的鋼筋(φ6),明顯違反了規定,使架體整體穩定性差,給吊籃運行使用造成晃動帶來危險。 
    2.管理方面 
    現場管理混亂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該施工單位由于不具備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未經培訓,所以管理混亂。樓板安裝前無施工方案,作業前未向工人交底,作業人員也無起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提升機的安裝無專項要求,鋼絲繩卡子的安裝由電工完成,由于不懂相關要求安裝不合格,工作完畢無人檢查無人驗收;纜風繩采用φ6鋼筋這種明顯的違章情況并無人制止。物料提升機吊籃本應嚴禁載人,而該施工現場居然由現場生產指揮者提出物料提升機吊籃來載人,由此可見該承包隊資質差、管理知識缺乏到根本沒有能力承包施工工程,現場混亂,發生事故是必然結果。 
    建設單位違反報建程序是導致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建設單位違反《建筑法》規定,在工程承發包和施工過程中,不辦理報建、招標、監理及施工許可手續,逃避監督管理,私下發包給不具備企業資質、無管理能力、對物料提升機設備也不懂的施工隊伍,致使違反規定,無知蠻干,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四、事故結論與教訓 
    1.事故主要原因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單位負責人現場違章指揮和使用了不合格的設備,在吊籃發生意外墜落時無??垦b置保護造成人員傷亡。 
    2.事故性質 
    本次事故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建設單位違反建設工程管理程序私自包給不具備資格的隊伍施工;施工隊伍管理混亂,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上崗證違章作業;物料提升機設備未經鑒定存在隱患,安全裝置又不齊全,致使施工中發生重大事故。 
    3.主要責任 
    某建筑公司施工負責人違章指揮導致事故發生應負違章指揮責任。 
    建設單位違法分包和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失控應負主要管理責任。 
    五、事故的預防措施: 
    1.各地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和建筑安全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法。 
    2.加強對物料提升機等一類設備管理,凡使用提升機設備必須有設計計算、施工圖紙并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符合《規范》規定方可投入運行;監理單位應學習相關規范,工地每次對機械重新組裝后必須進行試運轉檢驗,并對安全裝置的靈敏度進行確認。 
    3.對建筑市場應加強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對在建工程辦理報建、招標、監理及施工許可進行檢查;并檢查施工隊伍及項目經理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嚴禁掛靠、轉包等非法行為;同時抽查施工人員的上崗證,是否經培訓教育達到合格,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有記錄并檢查整改情況和采取嚴肅處理辦法。
9、井架提升機司機無證,兩人墜亡
2000年7月8日20時左右,某建筑工地發生了一起卷揚提升機吊籃墜落致2人當場摔死的惡性事故。該工地正在施工的是一棟主樓7層、局部10層的建筑工程,主體已經完工,準備迎接驗收。施工隊長徐某安排工人當晚加班清掃6層樓面,用卷揚提升機吊運廢料,因卷揚機操作工吳某家中有事不愿加夜班,施工隊長臨時指派無證人員李某頂班。當晚19時40分左右,李某操作卷揚機時,突然發現吊籃在下降過程中停留在6層與5層之間不動了,于是又操縱倒順開關改為提升,吊籃還是不能動,卡在半空。木工班班長黃某和機修工王某聽到召喚后隨即帶著橇杠由6層運料平臺爬到卷場提升機吊籃上查看,發現吊籃南側已滑出軌道。于是2人用橇杠將吊籃撥回軌道,隨后乘吊籃下來。吊籃下降近2m又不動了,站在吊籃上的黃某便叫司機提升,隨著“啪”的一聲響,黃、王二人隨吊籃一同墜落地面,當場摔死。
2 原因分析 
  根據當事人、目擊者的口述和對事故現場的勘測發現,卷揚機鋼絲繩已被理順,斷頭距卷揚機約3m。斷頭是分股斷裂的,第一股斷頭距第二股斷頭70cm左右,后邊幾股依次斷裂,斷頭兩端有2m多長的擠壓和磨擦傷痕。距測算,吊籃墜落時,鋼絲繩斷頭在卷揚機卷筒處,卷筒外緣及底座有明顯的鋼絲繩環繞磨擦痕跡。據此,我們認為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有3個方面:①設備存在一定缺陷;②司機操作失誤;③受害者違章作業。 
2.1 設備存在的缺陷 
2.1.1 吊籃在下降過程中被卡在軌道上,等到司機發現吊籃不動,關停卷揚機時,已多放出2m多長的鋼絲繩,由于卷揚機卷筒邊緣沒有防跳繩裝置,致使鋼絲繩跑出卷筒邊緣,繞在了卷揚機的底座上,吊籃因此放不下也提不起。由于司機反復進行提升和下降操作,鋼絲繩被反復收緊,在卷筒邊緣處受到擠壓和剪切雙重破壞,最終被扯斷。 
2.1.2 吊籃雖有斷繩保護裝置,但只有在鋼絲繩失去張力的情況下,保護裝置的插銷才能在彈簧力作用下,插到井架的橫檔上阻止吊籃下滑。由于鋼絲繩斷頭離吊籃上方較遠,再經過井架上下兩個導向滑輪,吊籃上方的鋼絲繩仍保持一定張力,致使斷繩保護裝置不能動作,失去保護作用。 
2.2 操作方面的原因 
2.2.1 司機李某是臨時頂班人員,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不懂卷揚機安全操作規程。檢修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乘吊籃上下,司機未予阻止。 
2.2.2 司機李某發現吊籃不能下降,在未弄清原因、不查看卷揚機的情況下就隨意改為提升操作。2.2.3 晚間井架沒有足夠照明,司機看不清吊籃運行情況,加之卷揚機有防雨棚遮擋,司機不能及時發現鋼絲繩跑出卷筒,也是操作失誤的原因之一。 
2.3 違章作業 
2.3.1 黃某、王某修理吊籃脫軌,高空作業未按規定系安全帶,進入吊籃前又未對吊籃采取防墜落保護措施。吊籃撥回軌道后,違反規定乘坐吊籃。 
2.3.2 吊籃下滑一段距離后停止運動,黃某、王某在沒有查清原因的情況下,違章指揮司機進行提升操作,也是導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3 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3.1 加強對工程負責人的安全教育,杜絕違章指揮,嚴格遵守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3.2 加強對卷揚機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技術素質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3.3 加強對機修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杜絕違章作業。 
3.4 卷揚機卷筒應設防跳繩裝置,搭設的防雨棚不能影響到司機視線。 
3.5 吊籃應設限速保護裝置,當速度超出額定值時,應能使吊籃立即止動。 
3.6 夜間作業,應設有足夠的照明,使司機能看清吊藍、卷揚機運動情況。
以上兩個事故案例的主要警示:1、吊籃嚴禁載人,絕非兒戲。2、井架提升機等提升設備一定要符合規范要求,細到一個卡件。3、操作司機一定要持證上崗,且要不斷學習。4、鋼絲繩表面上很強韌,在受到擠壓、剪切等破壞時會變得很脆弱,一定要小心維護,多檢查。
10、板房大火,觸目驚心
6月1日15時30分許,上海市閔行區紫星路一工地工人宿舍發生火災,工棚2層冒出明火并涌出濃煙。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約16時左右火勢被完全控制,幸而沒有人員受傷。
  記者獲悉,事發地為閔行區紫竹園科學園區內的紫星路1588號一工地,途經此地的皋先生用手中相機記錄下了火勢。據其介紹,屋內工人當時多在工地上工作,冒出明火時,并沒有人在火勢最大的房間中。而一些工人將隨身行李從尚未被波及的屋內“搶”出,堆在火場外。

工地工棚燃起大火。
16時左右,消防隊員噴水將大火撲滅,現場基本被控制。而起火的工棚2樓有多間房間過火,外層的彩鋼板被燒至變形翹起。起火原因尚在調查之中。
事故案例主要警示:違章用電(萬能充電器壓在枕頭下充電、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拉亂接、劣質插座打火等),床上吸煙等都會引起火災。若發生在半夜,則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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